欧洲议会于6月17日通过了一项移民改革法案,允许欧盟成员国设立境外拘留中心以应对移民管理挑战 [1, 2, 3]。该法案将移民拘留最长期限延长至两年,适用于拒绝遣返或存在逃跑风险的非法移民 [2, 3]。此外,法律赋予当局权力搜查移民住所、没收其个人物品,确保遣返程序顺利进行 [2, 3]。
丹麦、奥地利、希腊、德国和荷兰等国已积极探索设立境外“遣返中心”,计划最早于2027年投入运行 [2, 3]。希腊总理米佐塔基斯表示,目标是在2026年签署首批相关协议,并于2027年正式启用这些中心 [3]。不过,关于运作时间点存在一定分歧,一些报道强调2027年为正式启动年 [2]。
该法致力于提升遣返效率,回应外界对欧盟移民政策过度注重威慑、忽视冲突和贫困等根源问题的批评 [1, 2]。2025年只有不到30%的遣返命令得以执行,使相关改革迫在眉睫 [2]。欧盟委员会主席冯德莱恩称,“遣返条例将提供必要工具,使遣返更快更有效” [1]。
人权组织和左翼政界人士对该法表达强烈反对。人权观察的基罗娃警告称,境外拘留中心可能成为“法律黑洞”,让移民被送往卢旺达、乌兹别克斯坦等人权状况令人担忧的国家 [2]。联合国人权负责人土尔克批评新规可能扩大拘留范围,削弱避免遣返回危险国家的 protections[保护措施],带来人权风险 [1]。欧盟左翼议员扎恩称,“这将是欧洲的黑暗章节,实际上复制了特朗普时期美国严酷的移民执法方式” [2]。
此外,法国和西班牙反对使用欧盟资金支持境外拘留中心建设 [3]。欧盟委员会计划于6月22日至23日与塔利班官员会面,讨论阿富汗移民遣返问题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