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萨克斯坦阿拉木图州法院于今年4月中旬判处19名来自中国新疆的哈萨克族人士煽动民族仇恨罪。 [1]
19名被告因于2025年11月13日在阿拉木图州都拉塔口岸附近集会时焚烧中国五星红旗和中国领导人画像被警方逮捕。 [1]当局指控他们的行为具有煽动民族仇恨性质。
该案庭审于2026年4月9日上午10点30分在阿拉木图州塔尔迪库尔干市开庭,至11点07分结束。 [1]法院最终判处11名被告5年有期徒刑,另外8人获得监外执行,刑期为4年8个月。 [1]
检方称,被告们在公开场合焚烧五星红旗和领导人画像,发表批评新疆政策的言论,构成刑事犯罪。 [1]而被告一方则认为他们的行为是和平表达,没有暴力或伤害任何人。被告代表纳孜古丽表示,“就是因为焚烧画像和旗帜,被定为煽动民众仇恨。我们认为这些行为是和平表达,没有暴力,也没有伤害任何人。” [1]
纳孜古丽还称,“11月13日,他们烧了习近平的像和中国国旗被抓。这19个人被判刑,11个人被判了5年,另外8个人是监外执行,可以回家,但是自由被限制。这几天我们会提起上诉。” [1]
另一名被告家属古丽吧给·乌拉孜别克说,她的丈夫叶尔肯别克因参与抗议被判五年,正在狱中服刑。她指出,“我们的审判非常不公正,我们的人权被严重侵犯。我们向所有人权组织求助,希望案件能够重新审理。” [1]
自由亚洲电台于4月22日发布了关于该判决的报道。 [1]
当事人及其代表已经表示将在近期提起上诉。目前具体的上诉时间尚未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