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一名警方调查官S Vikneshvaran Subramaniam于5月12日因4项伪造罪认罪,被判坐牢42周。案件涉及他在办案期间伪造与多宗案件有关的文件,包括口供和其他当事人声明。 [1, 2, 3, 4]

报道称,他于2019年8月调往裕廊警署调查组,负责录取嫌犯和证人供词,以及处理调查中扣押的财物。检方指,他在2021年6月至2023年2月间犯案;中文报道则称时间为2021年7月至2023年2月。 [1, 2, 3, 4]

受影响的案件共有5宗,后来都被重新调查,并补录了新的陈述,但最终结果没有受影响。警方说,其中一份伪造文件是归还一张被扣身份证的确认表NP323;该案原本已于2022年3月结案,法庭当时下令把身份证交还真正持有人,而他在2022年4月12日签署伪造NP323,并借此结束该案。 [1, 2, 3, 4]

中文报道还称,相关伪造文件包括7份供词和2份认领财物的确认表;英文报道则写为4份来自被告的口供和3份来自包括罪案受害者在内各方的声明。检方共考虑了另外5项罪名。 [1, 2, 3, 4]

新加坡警察部队发言人说,当局将对他启动内部纪律程序,并称警员必须维护法律,保持最高操守与诚信标准;发言人还说,凡违法警员,警方都会严肃处理,包括将其送上法庭。警方确认他已被停职,接下来将面对内部处分。 [1, 2,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