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公司秘书阿兹琳在承认多项控状后,地庭于5月4日判处她总额5万令吉罚款。她在Continuum Corporate House私人有限公司任职期间,未依2001年反洗黑钱、反恐融资及非法活动收益法令向国家银行提呈两份可疑交易报告。 [1]

公司委员会的调查还发现,她曾就一名外籍人士出任公司董事一事,向公司注册官提呈虚假资料。 [1] 这起案件涉及两项抵触反洗黑钱法令的控状,以及两项触犯2016年公司法令的指控。 [1]

案件时间线显示,阿兹琳于2025年12月10日被控,控方指她面对两项反洗黑钱法令控状和两项公司法令控状。 [1] 她在2026年4月15日对所有控状认罪,地庭随后在2026年5月4日宣判罚款。 [1]

国家银行与大马公司委员会随后发表联合文告,强调申报机构必须遵守法律和内部控制机制,以防金融体系遭滥用。 [1] 联合文告没有披露进一步的执法行动或上诉安排。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