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前总理纳吉布·拉扎克于2025年12月26日被判处滥用职权和洗钱罪名成立,涉案金额约为22.7亿至22.8亿令吉(约合人民币30亿元) [1, 2, 3, 4]。法官科林·劳伦斯·塞奎拉称,1MDB贪污案规模之大,令历史上的匈奴王阿提拉都“相形见绌” [2]

这起涉及国家主权财富基金1MDB的腐败案被全球媒体誉为世界上最大规模的贪腐案件。纳吉布被判处15年监禁,并被罚款113.8亿至134亿令吉,刑期将于2028年开始执行,此前他需先完成针对SRC国际案的6年刑期 [2, 3, 5]

案件审理历时约6年,始于2019年8月19日,因涉及的SRC国际案先行审理以及新冠疫情期间的行动限制,庭审多次中断,成为马来西亚历史上持续时间最长的案件之一 [1, 5, 6, 4]。庭审期间,控辩双方共调用约76名证人,并提交大量书面证据支持控诉 [1, 5, 4]

法官指出,纳吉布与逃亡商人刘特佐密切合作,设计复杂的资金转移网络,将1MDB资金通过各层账户转入纳吉布个人账户,最终侵吞逾22亿令吉。纳吉布试图通过解散1MDB特别调查组及撤换司法部长和执法机构负责人来阻碍调查,但未能成功 [7, 8]

犯罪行为发生在2011年2月24日至2014年12月19日间,洗钱过程主要发生在吉隆坡一伊斯兰银行分行。法官特别指出,纳吉布缺乏悔意,反而将责任推给1MDB管理层,这一点被视为加重处罚因素之一 [2, 9, 10]

1MDB案涉及约500亿令吉负债,政府承担约420亿令吉,已追回290亿令吉,尚有约130亿令吉未追回,这场金融丑闻对国家财政造成沉重负担 [9, 10]

法官还提及纳吉布向沙特皇室返还部分资金的行为,本质上被视为掩盖其继续从中获益的手段,而非真心捐赠 [7]

纳吉布的刑期将于2028年执行,届时他完成当前SRC国际案6年刑期后,开始服15年监禁。案件的最终判决落定,标志着这起持续多年的金融腐败案件的法庭审理阶段结束 [2, 3,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