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法务部于2026年6月2日正式公布民法继承章节的修正草案,拟取消兄弟姐妹的特留分,同时增设“特别贡献”条款,以调整继承份额分配。 [1, 2, 3]

草案指出,取消兄弟姐妹特留分是因现代家庭结构变化,兄弟姐妹间的经济依赖和亲属关系普遍减弱,不再适用传统规定。 [1, 4, 5]同时,新设的特别贡献条款,旨在认可对被继承人照顾有显著劳务、照顾或经济付出的继承人,适时增加其继承份额。 [1, 6, 7]

草案还修改了遗产酌定继承的相关规定,允许在被继承人生前获得赡养支持且继承后面临生活困难的兄弟姐妹,可向法院请求继承权。这体现了对部分弱势兄弟姐妹的保护。 [1, 4, 8]

此外,草案将遗嘱分割禁止期间从十年缩短至五年,旨在加快遗产分配流程。 [1, 6, 9]

为拟定草案,法务部召开七次专家会议,广泛参考日本、德国、韩国及瑞士的相关法律制度,集合法学界意见形成方案。 [6, 5, 10]

法务部表示,希望通过立法实现“尊重遗嘱自由”、“促进实质公平”及“保护弱势兄弟姐妹”,使继承制度更符合现代社会需求。“希望透过推动草案立法,达到这些目标。” [1]

立法院司法委员会6月2日举行党团协商,一致同意取消兄弟姐妹特留分,但对于是否应先取消特留分再增设配套措施,还是等配套机制一并搭配落实,意见不一。 [4]

民进党立法委员庄瑞雄指出,随着社会变迁,兄弟姐妹大多经济独立,取消特留分的共识较大,但继承改革是系统工程,不能单纯删除条款而不顾配套措施。 [4]

法务部副部长黄某新也表示,支持删除兄弟姐妹特留分,但若兄弟姐妹生前有照顾行为,则删除可能造成不公,因此必须设立补充机制。 [4]

此次修正涉及民法继承编第1149条、1165条、1173条及1223条等五个条文的内容调整。 [6, 9, 8]

2025年艺术家曹锡平去世后,因无子女且现行法限制遗赠给其教养员的教子,曾引发社会对兄弟姐妹特留分的广泛讨论。 [1, 2, 11]

接下来的程序将进入相关立法机构审议阶段,业界关注后续配套条款的完善与落实时间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