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行政院计划在本周修订《烟害防制法》,将持有电子烟设备行为列为犯罪,警方可依法没收电子烟并开罚单,罚款金额介于3万至10万新台币之间 [1, 2, 3, 4, 5]

修法内容还包括制造、进口、供应及贩卖电子烟将被处以刑罚,可能涉及监禁和罚款 [2, 3, 4]。此举旨在遏制青少年使用电子烟。据最新数据显示,台湾青少年的电子烟使用率为3.7%,约有4万人使用,且高中生使用率高达5.1%,初中生为2.1% [2, 6, 7, 8, 5]。小学学生使用电子烟事件也有所增加,已有小五学生在学校厕所使用电子烟的报道 [9]

卫福部副署长魏璽伦强调,电子烟含有危害健康的化学物质和尼古丁,会损害青少年的大脑、肺和心脏,增加成瘾风险和精神健康问题,他形容电子烟“不是无害的水果糖,而是包裹糖衣的化学毒气” [2, 7, 10, 5]。为提高宣传效果,卫福部与国健署联合发起针对青少年的反电子烟运动,邀请嘻哈舞团“筑梦者”参与,筑梦者团长田晋瑜说:“真正的酷不是靠电子烟或抽烟展现与众不同,而是建立在长期自律与努力之上” [7, 11]

此外,因依托咪酯(一种俗称“僵尸烟弹”的新精神活性物质)被混入电子烟滥用导致毒驾致命车祸,政府已将其列为一级管制药品,制造和贩卖依托咪酯构成重罪,刑法强化惩处[ s1,s4,s7]。相关交通法也将修订,毒驾者将被吊销驾照并扣押车辆 [1]

行政院已在全国3600多所学校周边设立9000多个缉毒路检点,警方主要在校外执法,尊重校园自治,不主动进入校园,并允许学校聘用退休保全人员协助维持安全,但无执法权 [1, 12, 8]。互联网平台和社交媒体也被要求强化风险管控,删除非法电子烟广告,防止青少年暴露於电子烟营销中 [2, 3, 9]

据行政院政务委员季连成表示,“依托咪酯已提升为第一级毒品,跟吗啡、古柯碱同样列为一级毒品,制造、贩卖依托咪酯,在刑法上是重罪” [1]

今年6月23日,卫生福利部召开记者会启动反电子烟青少年行动,预计6月25日行政院将正式审议修正案,随后送立法院审议 [2, 7,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