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内政部国土署于2026年5月30日公布,计划自2027年起恢复租屋补贴经费由中央与地方政府共同分担的机制,地方政府负担比例将根据财力在10%至40%之间调整,中央则承担剩余费用。该举措遵循“财政权责相符”原则,旨在延续中央和地方政府合作支持租屋民众的政策方向 [1] [2] [3] [4] [5] [6]。
在此之前,从2022年至2026年,因国家经济和财政状况良好,租屋补贴经费由中央政府全额负担。过去该补贴虽曾由中央和地方分摊,但受财政能力差异影响,部分地方还额外加码支持租屋户 [1] [2] [3] [4] [5]。
目前全国约有85万个家庭接受租屋补贴,其中台中市约有19万个,居冠;新北市约13万个,桃园市和高雄市各超10万个。受益人群中,约六成为青年及新成立家庭,三成为经济或社会弱势者 [1] [2] [3] [4] [5]。
但中央推行经费分担方案后,包括新北、桃园、高雄和台北市等多个地方政府及政治人物表达强烈反对态度。他们认为地方已承担大量社会福利经费,无余力接纳更多负担。新北市财政局批评“中央大撒币,地方却要承担二至四成经费,继续玩中央请客地方买单策略” [6] [7] [8]。
台北市长蒋万安2026年5月31日公开指责中央政府未与地方充分协商,即要求负担部分租屋补贴经费,形容为“中央请客,地方买单”的做法 [9]。
学者黄耀辉指出,中央此举缺乏专业与整体规划,恐加剧地方财政压力,不利资源有效运用。他强调房地合一税2016年实施后,指定用于住宅政策与长照的经费并未被充分分配给地方,反映出财政权责落实问题 [10]。
内政部国土署曾于5月14日召集地方政府讨论分担方案,提议新增加补贴金额为300亿元新台币,地方承担20%份额,但地方反弹持续未平 [7] [8]。
台湾租屋补贴共享经费机制自2027年恢复,地方如何与中央协商财务分配,将成为后续政策发展焦点。